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总理本司事务。
采金机构。北洋政府为解决铸币材料,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六月设置,属财政部。依照同年八月十一日公布财政部采金局暂行章程规定,设总办一人,技师若干人,文牍主任和调查主任各一人。后以收效没有把握,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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