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置,选吏部四选官通算学并经考试合格者充任,掌算学教授之事。徽宗宣和二年(1120)罢。
官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为建设委员会的长官,初称主席,旋改。见“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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