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
历史知识
郡县制怎么写好看
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初在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面积较县为大,但地位比县低。战国时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两级制。秦统一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加到四十余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组织的一部分。其郡、县二级行政建制一直为后世所沿用。
词语分解
- 郡县制的解释 一种地方管理制度,形成于春秋时代和秦朝
- 郡县的解释 古代两级行政单位,大体相当今天的省与县给贡职如郡县。——战国策·燕策郡县苦秦吏。——史记·陈涉世家定东南郡县。——清· 邵长蘅青门剩稿
- 制的字典解释 制 (⑦製) zhì 规定: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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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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