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刑法名目。以笞掠逼取口供的审讯方式。秦律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允许笞讯,但必须在爰书上如实写明。《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其律当笞掠者,乃笞掠。笞掠之必书曰:‘爰书,以某数更言,毋解辞,笞讯某。’”
官名。三国蜀置,统内外军事,权任甚重。北宋初亦置,位五大都督府长史下,少卿监上,后不常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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