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司
历史知识
安抚司怎么写好看
亦称安抚使司。金、元、明、清时少数民族地方官署名。正官为安抚使。隋唐有安抚大使、安抚使,或为行军主帅兼职,或为临时派遣巡视、抚慰经过战争及受灾地区的官员,或为重要地方长官的加衔,以便兼综军民两政。辽、宋时于边防地区分设。金初设宣抚司,后改安抚司,设安抚使为长官,掌军政之务,仍专管猛安谋克,教习武艺及令保持本土风俗。至元代,始成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专设机构,参用当地土官,掌管军民事务。明清沿元制,置为世袭武职土官衙门。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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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仆。庄子·山木:“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成玄英疏:“竖子,童仆也。”吕氏春秋·重己:“使五尺竖子引其棬,而牛恣所以之,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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