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孙飘流记(上)-06(2)

作者:丹尼尔·笛福


    总之,我的生活,一方面看来,确是一种可悲的生活;另一方面看来,却也是一种蒙恩的生活.我不再企求任何东西,以便自己过上舒适的生活,我只期望自己能体会到上帝对我的恩惠,对我的关怀,使我时刻能得到安慰.我这样提高了自己的认识,就会感到心满意足,不再忧伤了.
    我来到岛上已很久了.从船里带上岸的很多东西不是用完了,就是差不多快用完了或用坏了.
    前面已经提到过,我的墨水早就用完了,到最后,仅剩下一点点.我就不断加点水进去,直到后来淡得写在纸上看不出字迹了.我决定只要还有点墨水,就要把每月中发生特殊事件的日子记下来.翻阅了一下日记,发现我所遭遇的各种事件,在日期上有某种巧合;倘若我有迷信思想,认为时辰有凶吉,那我一定会感到无限的惊异.
    首先,我前面已提到过,9月30日,是我离家出走来到赫尔去航海的日子;我被萨累的海盗船俘虏沦为奴隶的日期,也恰好是同一天.
    其次,我从雅茅斯锚地的沉船中逃脱的那天,也正是后来我从萨累逃跑的那天.
    我诞生于9月30日;正是26年之后的这一天,我奇迹般地获救,流落到这荒岛上.因此,我的罪恶生活和我的孤单生活,可以说始于同一个日子.
    除了墨水用完之外.我从船上拿回来的饼干也吃完了.我饼干吃得很节约,一天只吃一块,持续了整整一年多时间.在收获到自己种的粮食之前,我还是断了一年的面包.后来,我可以吃到自己的面包了.对上帝真是感激涕零,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我能吃到面包,可真是奇迹中的奇迹!
    我的衣服也开始破烂不堪了.我早就没有了内衣,剩下的就是从水手们的箱子里发现的几件花格子衬衫,那是我舍不得穿而小心保留下来的.在这儿,大部分时间只能穿衬衫,穿不住别的衣服.还好水手服装里有大约三打衬衫,这帮了我的大忙.此外,还有几件水手值夜穿的服装,那穿起来就太热了.虽然这里天气炎热,用不着穿衣服,但我总不能赤身裸体吧.即使我可以不穿衣服,我也不希望这样做;尽管岛上只有我孤孤单单一个人,这种念头我连想都不愿想一下.
    我不能赤身裸体当然是有原因的.这儿阳光炽热,裸体晒太阳根本就受不了,不一会太阳就会把皮肤晒出泡来.穿上衣服就不一样了,空气可以在下面流通,这比不穿要凉快两倍.同时,在太阳底下不戴帽子也不行.这儿的太阳,热力难挡,直接晒在头上,不一会就晒得头痛难熬.但若是戴上帽子,那就好多了.
    根据这些情况,我便开始着手把那些破衣服整理一下.我所有的背心都已穿烂了,所以我必须做两件背心,布料就可以把水手值夜的衣服拆下来,再添些别的布料.于是我做起裁缝来.其实,我根本不懂缝纫工作,只是胡乱缝合起来罢了.我的手艺可以说是再糟也没有了.尽管这样,我还是勉强做成了两三件新背心,只求能穿一段时间.至于短裤,我直到后来才马马虎虎做出很不像样的几条.
    我前面提到过,凡是我打死的野兽,我都把毛皮保留起来,所谓野兽,我指的是四足动物.我把毛皮用棍子支在太阳下晒干,有的被晒得又干又硬,简直毫无用处;但有的倒还凑合可用.我先是用这些毛皮做了顶帽子,把毛翻在外面,可以挡雨.帽子做得还可以,我就又用一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背心和一条长仅及膝的短裤.背心和短裤因为它们主要是用来挡热的,而不是御寒的,都做得很宽大.当然,我得承认,不论是背心还是短裤,做得都很不像样,因为,如果说我的木匠手艺不行,那我的裁缝手艺就更糟了.话虽这样,我还是做好了,总算能够将就着穿.外出时,如果遇到下雨,把背心和帽子的毛翻在外面,就可挡雨,身上就不致淋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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