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理钱法侍郎

历史官职

官名。明清户部钱法堂主官。明天启五年(1625)设,一人。掌理宝泉局鼓铸事宜。清顺治元年(1644)以满、汉右侍郎兼理钱法堂,分掌宝泉局、直省铸钱局及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撤。


官名。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于户部增设督理钱法侍郎一人,掌督理钱法之事。

词语分解

  • 督理的解释 监督治理;督率管理。新五代史·唐臣传·孔谦:“ 庄宗 初即位,推恩天下,除百姓田租,放诸场务课利欠负者, 谦 悉违迢督理。” 清 刘大櫆 少宰尹公行状:“未踰旬,而天子使督理 江苏 学政。” 刘师培 人类均力说:“将谓量其财力授以相当之工作,则必有督理之人,此与有政府何异?”
  • 侍郎的解释 中国古代官名,明清时代是政府各部的副部长,地位次于尚书兵部侍郎

历史官职推荐:选曹尚书

官名。三国吴置,主管铨选官吏,职掌与吏部尚书相类。三国志·顾雍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顾谭时为选曹尚书,见任贵重。”十六国汉刘聪省吏部,置“左选曹尚书”、“右选曹尚书”。 官名,三国吴置,掌选举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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