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纪抵销

历史官职

级纪抵销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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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给予降级、罚俸处分者,准予本人所得加级、纪录抵销。有加级,则抵销其降级; 有纪录,则抵销其罚俸。加一级可抵销降一级,兵部所叙军功加一级,可抵销降二级。纪录一次,可抵销罚俸六月; 兵部所叙军功纪录一次,可抵销罚俸一年。欲以加级抵销罚俸者,凡因劳绩或特旨加赏之级,每一级准改纪录四次,按次抵销罚俸; 唯覃思所得加级及捐纳加级,不准改抵。若遇大过所加实降实罚,则指明不准抵销。

词语分解

  • 级的解释 级 (級) jí 层次:石级
  • 抵销的解释 亦作“ 抵消 ”。相抵消除。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时事·史恩涛:“ 孙詒经 罚俸一年,不准抵销。” 郭沫若 洪波曲第九章一:“我们如果能够把宣传、慰劳、教育紧紧打成一片,至少可以抵消反动派一部分的颠倒黑白和阴谋投降。” 魏巍 东方第五部第一章:“我们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需要现在就拿出办法来抵销敌人的火力优势。”

历史官职推荐:医丞

官名。金朝太后两宫医官,掌承奉医药,为医令下属,秩正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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