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
历史官职
卫所怎么写好看
明代军事机构名。设于京师和全国各地。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一卫所辖有五千六百人,一个千户所辖一千一百二十人,一个百户所辖一百十二人。百户之下设总旗二人(每总旗辖五十人), 小旗十人(每小旗辖十人)。军士有军籍, 世袭为军,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驻防。军饷的大部分由屯田收入支给。卫的官署称为卫指挥使司,设官如京卫,品秩并同。外卫各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千户所设正千户一人,秩正五品;副千户二人,秩从五品;镇抚二人,秩从六品。其属有吏目一人。所辖有百户所十,共百户十人,秩正六品;总旗二十人,小旗百人。其守御千户所、军民千户所设官并同。千户所的千户,一人掌印,一人佥书,称为管军。其掌印,常以一人兼数印,凡军政事务,卫下于所,千户督百户,百户下总旗、小旗,率其伍卒以听令。镇抚无狱事则管军,百户缺,则代之。其守御千户所不隶属于卫,而由都司直辖。凡卫所均隶属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
词语分解
- 卫所的解释 明 以武功定天下,革 元 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 清 初亦沿袭。初刻拍案惊奇卷二:“那 姚乙 定了卫所,发去充军。”清史稿·世祖纪二:“六月丁未,裁併 直隶 诸卫所。”参阅明史·兵志一。
- 卫的字典解释 卫 (衛) wèi 保护,防护:保卫
- 所的字典解释 所 suǒ 处,地方: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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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西路马、牛、羊饲养蕃养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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