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督催所

历史官职

户部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按例限督催十四个清吏所办事务。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固定员额,由尚书派委,另有经承二人,为额定人员。

词语分解

  • 户部的解释 1 官名,我国古代朝廷分掌户口、财政的官署户部主事。——明史户部司务。南京户部。2 三国以后设度支尚书掌财政,隋改为民部尚书,唐时改为户部,为三省下的六部之一,长官称尚书。以后历代沿置,清末改为度支部

历史官职推荐:茶引批验大使

官名。明朝各府设批验所,所中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负责检查茶商、盐商运销货物的凭证。见明史·职官四·批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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