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司簿尉

历史官职

判司簿尉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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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合称。宋朝军巡判官理、司户、司法参军,县主簿县尉,简称、司、簿、尉。为选人第四等、第七阶。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官名,换迪功郎


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改为将仕郎

词语分解

  • 判司的解释 古代官名。 唐 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 唐 白居易 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 江陵 府,三年作判司。” 宋 陆游 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 唐 时,犹幸免笞箠。”
  • 簿尉的解释 主簿和县尉。泛指地方官府佐理官员。 唐 杜甫 送高三十五书记十五韵:“脱身簿尉中,始与捶楚辞。”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二:“ 王沐 , 王涯 之再从弟也。家于 江 南,老且穷。以 涯 作相,骑驴至京师。三十日始得见 涯 ,所望不过一簿尉耳。” 清 袁枚 随园随笔·无轻杖人:“然元稹传 浙西 观察杖 安吉 令 孙澥 ,数日死。则簿尉以上,亦未尝不受杖也。” 康有为 上清帝第六书:“夫地方之治

历史官职推荐:左右司御卫

东宫警卫机构。见“左右宗卫率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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