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名。宋朝使相、宣徽使及宰相官至仆射、东宫三师者,即二品以上官,出领州、府,则为判州、判府。三品及三品以下官,出领州、府,则为知州、知府。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都官曹事务。北齐书·李稚廉传: “稚廉为南青州刺史,未几,征为并省都官尚书。”其职掌与“都官尚书”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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