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事太监
历史官职
奏事太监怎么写好看
官名。亦称“内奏事太监”,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共四人,专司传宣谕旨,行引召对人员,承接题奏事件。
词语分解
- 奏事的解释 1.向皇帝陈述事情。史记·汲郑列传:“上尝坐武帐中, 黯 前奏事。”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谬误:“ 黄宗旦 晚年病目,每奏事,先具奏目,成诵於口。”2.指向丞相陈述事情。史记·张丞相列传:“ 魏丞相 相 者, 济阴 人也。以文吏至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诸吏带剑,带剑前奏事。” 宋 孔平仲 孔氏杂说:“白事丞相,亦可谓之奏事。魏相传‘带剑奏事’是也。”3.向皇帝奏陈的事情。史记·秦始皇本纪:“宦
- 太监的解释 宦官与太监某守辽东。—— 明· 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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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通巨,率通帅。渠率即大帅,又称渠长、渠魁。多用于敌军主将或少数民族首领。汉书·吴王濞传“胶西王胶东王为渠率,与菑川、济南共攻围临菑。”参看“渠帅”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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