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庭检察官

历史官职

官名。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称为分庭检察官,执行检察事务,不另设分庭。

词语分解

  • 分庭的解释 1.分处庭中,以示平等。汉书·货殖传:“ 子赣 结駟连骑,束帛之币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隋书·卢思道传:“通人 杨令君 、 邢特进 已下,皆分庭致礼,倒屣相接。”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宣和五年:“对罢,诣 王黼 第, 黼 欲令庭趋, 尼楚赫 不可,分庭而见。” 清 李渔 蜃中楼·寄书:“使君秉天朝宪节,寡人司水国微权,既辱分庭,只行抗礼。”2.指分处庭中。 南朝 宋 颜延之 应
  • 检察官的解释 负责刑事案件的法官,他负责接受控告、讯问当事人及证人,进行调查并提起公诉

历史官职推荐:主管往来国信所

见“国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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