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部

历史官职

湖广部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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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湖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 检校各一人, 掌管文书出入等事。 二十九年,改为湖广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湖广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湖广清吏司。

词语分解

  • 湖广的解释 指湖北与湖南。原为明朝省名元代的湖广还包括了两广,明代则不包括,但仍用旧名
  • 部的字典解释 部 bù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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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分正、又正、副、又副,共四人,司婚姻行政事。地方一级亦设。 官名。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以后,沿袭革命初起时的制度取消家庭生活,把居民分别编入男馆、女馆、男营、女营,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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