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部司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魏晋尚书有比部曹,《隋书·百官志》记其职掌为“掌诏书律令勾检(稽核)等事。”至隋为刑部四司之一。隋初比部司的主官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比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勾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实际上是审计的职务,但因随有行政处分,故隶属于刑部。所属有主事四人,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宋初比部司置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凡勾会内外赋敛、经费、出纳、逋欠之政,都归三司勾院磨勘理欠司,本司无所掌。元丰改制,始以郎中、员外郎管理本司事务。掌审核内外帐籍。凡仓库、场务出纳在官之物,按月按季按年加以审查,并稽核百司经费,决定是否予以勾销。司内分五案,置吏一百零一人。金元六部不分司。明清刑部按地域分司,均无比部司之名。
词语分解
- 比部的解释 1.古代官署名。 三国 魏 始设,为尚书的一个办事机关。后几代因之。 隋 、 唐 、 宋 属刑部。 元 以后废。其长官, 三国 魏 以下为比部曹, 隋 初为比部侍郎,后改称比部郎; 唐 宋 为比部郎中及员外郎。其职原掌稽核簿籍。后变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六、新唐书·百官志一。2. 明 清 时对刑部及其司官的习称。 清 恽敬 前光禄寺卿伊公祠堂碑铭:“居贫实乐,居丧实忧,吾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历史官职推荐:前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分领在京留守前卫、龙骧卫、豹韬卫,在外湖广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广东都司、湖广行都司、兴都留守司、直隶九江卫,及南京前军都督府所属各卫。但只有统兵权,发兵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比部司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