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

历史官职

注销怎么写好看

注销怎么写好看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称注销。如笔帖式京察一等,记名以理事、同知通判用者,再遇京察,若列入二、三等,即将记名注销。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所余记录,皆即注销。又,某项事情办结,按规定行文声明,亦称注销。如刑部现审寻常案件,按期结案者,叫做依限注销。如迟延未完者,称为注销违限。得照例议处。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判兵部事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注销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