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部

历史官职

北平部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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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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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汉置,掌养牛,其长官称令。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中黄门田客持诏记……予(籍)武曰:取牛官令舍妇人新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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