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府通判
历史官职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之一,以朝官充任,与知府同理本府政事。
词语分解
- 应天的解释 1.顺应天命。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 汤 受命而正,应天变 夏 作 殷 号。” 唐 杜甫 谒先主庙诗:“应天才不小,得士契无隣。” 明 刘基 煌煌京洛行:“应天顺民心,戡暴安痍伤。”2.犹震天。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四回:“於是那姓 朱 的,便请他吃花酒,逛 大明湖 ,盘桓了好几天,老把兄叫得应天响。”
- 通判的解释 官名。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嘉兴通判。—— 清· 张廷玉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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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始设于英宗至治元年1321,掌仁宗皇后答儿麻失里位下钱粮营缮等事。置寺卿五员,少卿、寺丞各二员。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二。 官署名,元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置,秩正三品。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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