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馆总裁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长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由皇帝特派王大臣为总裁。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隶刑部,仍设总裁,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无定员。掌修订编审法律条例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词语分解

  • 律例的解释 法律和判例。补充成文法律的犹太口传法律或成文和口传法律的总称或任何特别法律,或法律古抄本说明的总体
  • 总裁的解释 1 ∶清代称中央编纂机构的主管官员和主持会试的大臣2 ∶某些政党和国家首领的名称;某些机构如银行或公司最高的管理人员或总经理

历史官职推荐:慰表

文书名。宋朝,凡皇亲亡故,皇帝或皇太后等持服期间,官员撰表文安慰皇帝或皇太后等,称为慰表。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律例馆总裁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