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禄寺主簿

历史官职

官名。西汉始置。晋亦置,南朝宋、齐因之。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其班为七班中之三班。因之。隋朝置二人。唐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上。太宗贞观(627—649)后,改从七品上。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叙迁之阶。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为职事官,置一人,从八品。南宋宗隆兴元年(1163),光禄寺并归太常寺,遂废。

词语分解

  • 主簿的解释 官名。 汉 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多置之。其职责为主管文书,办理事务。至 魏 晋 时渐为将帅重臣的主要僚属,参与机要,总领府事。此后各中央官署及州县虽仍置主簿,但任职渐轻。 唐 宋 时皆以主簿为初事之官。 明 清 时各寺卿也有设主簿的,或称典簿。外官则设于知县以下,为佐官之一。后省并。南史·儒林传·伏曼容:“﹝ 伏曼容 ﹞父 胤之 , 宋 司空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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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配备给地方官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诸州县官,流内九品以上皆给执衣,二品,十八人;三品,十五人;四品,十二人;五品九人;六品、七品各六人;八品、九品,各三人。关津岳渎官并不给。分为三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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