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登闻鼓院事

历史官职

官名。为登闻鼓院长官,掌管受理官民建议和申诉。见《宋史·职官一·登闻鼓院》。


官名。宋置,见“登闻鼓院”。

历史官职推荐:计年

元代6*考课官吏的方法之一。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定计年之法, 对于各种官吏,均数计年月以考其殿最,迁转依据皆以日月为准。内任以三十月为满,外任以三岁为满,钱谷典守以二岁为满;而理考通以三十月为通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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