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
历史官职
浙江部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浙江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浙江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浙江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并兼领云南布政司刑名。二十九年,改为浙江清吏司。
词语分解
- 浙江的解释 1.水名。即 钱塘江 。庄子作 制河 ,山海经、史记、越绝书、吴越春秋作 浙江 ,汉书·地理志、水经作 渐江水 。古人所谓 浙 渐 ,实指一水。参阅 王国维 浙江考。2.省名。简称 浙 。在我国东部沿海。以境内 钱塘江 旧称 浙江 得名。
- 部的字典解释 部 bù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
历史官职推荐:右拾遗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员二人,从八品上,属中书省,掌供奉讽谏。天授二年691增至五人,后除授渐滥,有“拾遗平斗量”之讥。宋初沿置,多别领中外职任,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988改名右正言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浙江部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