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林将兵长史

历史官职

官名,东汉和帝初置,位次于将军一方驻军,类似校尉,下属有司马,驻交州日南郡林县。《后汉书·和帝纪》:“(十四年)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将兵长史官。”参看“将兵长史”条。

词语分解

  • 长史的解释 官名。秦置。西汉时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属官均设长史,后历代相沿尚书长史。——诸葛亮出师表孙权长史。——资治通鉴长史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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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6*考课县令的法规。考以六事:一为田野辟, 二为户口增,三为赋役平,四为盗贼息,五为军民和,六为词讼简。六事俱备为上等,升职一等;兼四事者为中等,减二资历;其次为下等,减一资历;否则为不称职,罢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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