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检察厅

历史知识

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每处设一所,掌对同级审厅管辖案件的检察。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一至二人,及录事等属。

词语分解

  • 地方的解释 1 2 当地地方公共汽车线路地方武装3 各行政区的地方政治地方风俗
  • 检察厅的解释 旧 中国 检察机关的通称。 清 朝末年规定设总检察厅及高等、地方、初级检察厅,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北洋军阀政府沿用。

历史知识推荐:范温

宋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一作名仲温,字元实。范祖禹子,秦观婿。尝从黄庭坚学诗。论诗重字眼句法,主张字字有来处。有潜溪诗眼一卷,对江西诗派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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