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代置,掌管理诸王事务。始建于武宗或仁宗时。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润色诏令文字。其贵似宰相,而无授受宣命。秩同二品,例以国戚勋贵子弟担任。
词语分解
- 宰相的解释 辅助帝王掌管国事的最高官员的通称此为宰相听事诚隘。听事,即“厅事”,大厅;处理公事,接待宾客的厅堂。。——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实宰相之职也。——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清咸丰四年1854英、法、美三国驻上海领事趁上海小刀会起义之机,擅将原订的上海租地章程改为本章程,六月十一日7.5由三国领事予以公布,事后移文通知上海道台追认。共十四款。另附条例、条款各一件。章程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