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续议界务专条

历史知识

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中越界约。光绪十三年五月六日(1887.6.26),由清政府代表奕劻、毓汶与法国驻华公使恭思当(J.A.E.Constans)签于北京。凡五款。据《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有关规定,具体划定了粤越边界和越部分界,即大致为龙膊以东的中越边界。

词语分解

  • 中法的解释 1.合法。商君书·君臣:“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2.犯法。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故一·难荫异典:“ 直 抚尚书 王登联 中法死。”
  • 专条的解释 1.专门的条款。2.条约的一种,犹言专门条例、特别条例。其范围较普通条约为狭,一般仅限于某一问题,且常含继续及补充性质。

历史知识推荐:谒者台

官署名。东汉置,设谒者仆射为长官,常侍谒者五员、谒者三十员,掌朝会典礼,遣使传宣诏命、巡视监察。名义上隶光禄勋,实际直达皇帝,时号外台,与尚书、御史合称三台,共掌朝政。三国沿置。晋省并入御史台。南北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中法续议界务专条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