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明京营及边镇军队骑操马匹倒死、走失或被盗后,对领养该马之官兵所处之罚金。始于成化十三年(1477)。所罚金额视其原因和领养者之身份而异。地位越高者所罚越多,走失、被盗比倒死者所罚略重。罚金用以买补马匹。
在今四川汉源县西南。唐时为剑南通往南诏要冲。贞元四年788,吐蕃与南诏猜阻,分兵攻清溪关等地,剑南节度使韦皋在此两败吐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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