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吏部处分则例

历史知识

书名。清官修。乾隆三十四年(1769)始修,四十四年再纂,道光年间续纂。有乾隆朝刊本,四十七卷;道光朝刊本,五十二卷。该书是清代吏部处分官员的法规。以吏、户、礼、兵、刑、工为序,分别对官吏违反有关职所应受到的惩罚做出规定。吏部官吏包括升降、举劾、考绩等;户部官吏包括仓场、漕运、户口等;礼部官吏包括科场、学校、祀典等;兵部官吏包括驿递、军政、边防等;刑部官吏包括盗贼、审断、用刑等;工部官吏包括河工、修造等,各有条款,记载明晰,是研究清代吏治的重要资料。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活税

明代税课用语。系定额之外多征及无定额之商税。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钦定吏部处分则例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