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膳清吏司

历史知识

名。简称精膳。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膳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二人,满、汉各一人;满洲外郎一人;主事三人,宗室蒙古、汉各一人;及笔帖式、经承等吏员,并掌祭祀供物、赏恤牛羊及本部机构所用银物之题销。所属有勘合科、俸粮科、下程科、厨役科、火房等机构办理本司事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光禄寺并入,更名光禄司。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历史知识推荐:僧会司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精膳清吏司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