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国游记(英国)(3)
这桩伟大的业绩结束以后,我在床上慢慢地来回踱步,让呼吸平静下来,精神恢复正常。这种老鼠有我们的大猎狗那么大,可是比猎狗更机灵,更凶恶。因此,如果我睡前解去了主剑,那一定会被撕成碎块。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发觉它有两码差一英寸长。
不一会儿,女主人进来了。她看见我全身是血,连忙跑来把我拿起。我指着死老鼠,笑着,并且做其它手势,表示我没有受伤。她欢喜极了,叫女仆拿火筷子把死老鼠夹起,扔到窗外。然后,她把我放在桌上。我把我那全是血的宝剑给她看,再用上衣的下摆把它揩干净,插进剑鞘。
格利佛到各处表演
我的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是个懂事的孩子,做针线活很灵巧。她母亲和她把她的洋娃娃的摇篮整理好,给我过夜。摇篮放在一个小抽屉里面。
为了防老鼠,又把抽屉放在一个悬空的架子上。我同这家人住在一起的时候,这一直是我的床铺。这个小姑娘很能干,她用上好的布料给我做了七件衬衫和一些别的衣服,但实际上这布比我们的麻袋布还要粗糙。她经常亲手给我洗衣服。她也教我她本国的语言。我指着什么东西,她就告诉我那东西的名称。因此,几天以后,我就可以随意要东西了。她的脾气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按年龄说,她算矮小的。她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叫“格里尔德林”,全家人都这样叫我。后来,全国都这样称呼我。这个字的含义相当英语里的“小人”。我在这个国家里活得下来,主要是靠了这姑娘。我把她叫做我的“格兰姆达克利契”,意思就是小保姆。
我的主人按照他一位朋友的建议,在一次赶集的日子,把我装在盒子里,带到邻近一个镇上去了。同去的还有他的小女儿,也就是我的保姆,坐在他背后的马鞍上。盒子关得紧紧的,除了一个小门给我进出,还钻了几个眼,让空气流通。
主人在一家客栈落脚,这是他常来的地方。
我被带到客栈最大的房间里,放在一张桌上,这房间大小约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站在桌子旁边一张矮凳子上照顾我,指点我该做什么。为了避免拥挤,我的主人每次只允许三十个人进来观看。我照着小姑娘的吩咐在桌上走来走去,她问我一些简单的问题。我尽量大声地回答。我好几次转身向观众行礼,说欢迎他们,还说了我学过的一些别的话。我举起一个盛了酒的顶针①,祝他们健康。这个顶针是小保姆给我当杯子用的。我抽出宝剑,照着英国击剑家的姿势舞弄了一番。
这一天,我为观众演了十二场,而且往往不得不重复那些把戏,一直到我累得半死才停止。那些看过的人把我的表演说得神妙到极点,引得人们都想挤进来。我的主人为了防止危险,拿了一些长凳围在桌子周围,使得人们伸手够不到我。可是,有一个小学生把一颗棒子对准我的头扔了过来,差一点打中我。要不然,来势那么猛,那颗南瓜大小的棒子,一定会把我的脑袋砸碎。不过,我很满意地看到这个小淘气挨了一顿好打,给赶了出去。
①这是一种套形顶针,与我国的环状顶针不同,这种顶针流行于英国和日本。
我的主人通知大家,下次赶集的日子我还要来表演。这期间,他为我预备了一辆舒适的车子。他这样做很有道理,因为这头一趟路程和八个钟头的表演,使我疲倦得几乎站不住,也说不出话来了。至少花了三天工夫,我的体力才恢复过来。可是我在家里也没有得到休息。远近一百英里以内有身份的人,听到我的名声,都到主人家里来看我,来客不下三十个,都携带着妻子儿女。我的主人在家里展览我的时候,即便只有一家人来参观,也要按照坐满一屋子的人数收费。因此,有一阵子,我虽然没有被带到集上去,一个星期里也难得有休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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