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政局
历史官职
省地政局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于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三月十四日公布《省地政局组织通则》,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管理全省地政事项。设局长一人(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秘书一人,并分二科或三科,每科设科长一人,科员二至六人;此外并得设技正一至三人,技士二至六人,技佐十人以内,调查员八人以内,雇员十六人以内。
词语分解
- 省地的解释 指 宋 皇祐 中西道帅府所辖地。宋史·孝宗纪三:“﹝ 淳熙 ﹞十二年正月己丑,禁 交阯 盐入省地。” 元 汪大渊 岛夷志略·交趾:“不能造纸笔,求之省地。” 苏继庼 校释:“省地即帅府所辖地。”
- 政局的解释 政治局势政局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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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诸侯定期朝见天子。礼记·王制:“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②春秋时期诸侯小国定期朝见称霸的大国。左传·襄公八年:“公如晋朝,且听朝聘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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