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书侍御史

历史官职

即“治书持御史”。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


官名,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又名治书侍御史,掌评全国疑案。《通典·职官·御史台》:“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晋书·职官志》:“汉宣帝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侍侧,后因别置,谓之治书侍御史,盖其始也。”《后汉书·百官志》:“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旧别监御史在殿中,举非法。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因别留中,为御史台。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掌选明法律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注:“胡广曰:宣感路温舒言,秋季后请谳。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御史起此。后因别置,冠法冠,秩百石,有印绶,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后汉书·李王邓来列传》:“持书侍御史龚调……”注:“《续汉志》曰:持书侍御史,秩六百石。”

词语分解

  • 持书的解释 官名。司理书簿。后汉书·杜林传:“ 隗嚣 素闻 林 志节,深相敬待,以为持书平。” 刘攽 <东汉书>刊误:“案文多一‘平’字。盖旧作‘治书’,读者以‘平’音‘治’字, 章怀 已改,作‘持’,后人又妄留‘平’字也。” 唐 柳宗元 同刘二十八院长述旧言怀诗:“执简寧循枉,持书每去邪。”集注引 孙汝听 曰:“ 汉 有治书侍御史,后曰持书。后汉书 蔡邕 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持书御史,迁尚书。持书亦御史
  • 御史的解释 1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御史前书。——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2 又顾召赵御史。御史诣学宫。—— 清· 张廷玉明史3 又御史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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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始于遥辇后期,耶律阿保机即位前,为于越,总知军国事; 即位后,以耶律曷鲁为阿鲁敦于越,总军国事,成为最高执政官。后演为北、南宰相府官员,参预国家大政。 官名。辽于北面官北南二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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