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处会办
历史官职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词语分解
- 税务的解释 征收税捐的事务
- 会办的解释 1.会同办理。 清 林则徐 患病请假调治片:“因先奉諭旨,於卸事后仍暂留 西寧 会办番务,臣凛遵之下,自不敢赴他处就医。”2. 清 末新设的官署或办事机构,常设会办、襄办、帮办等职,一般是总办的副职。冷眼观第十三回:“所有同城司道府县文武各局所的总会办,都在院上官厅里坐着未散。”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二章第五节:“1885年, 清 政府成立海军衙门,管理一切与海防有关事宜,派 醇亲王 奕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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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汉灵帝时十二位祸国殃民万人恨的十二位常侍。后汉书·宦者列传·张讓传:“灵帝时,讓、忠并迁中常侍,封列侯,与曹节、王甫等相为表里……是时讓、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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