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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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课司怎么写好看

税课司怎么写好看

名。(1)明清地方征税机构。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府称局,县称司。设从九品大使一人,典商贾、侩屠、杂市之常征,汇于府州县。清代沿置,征纳地方店铺牙帖税、牲畜税、落地税等杂税,隶道府者设从九品大使一人,隶州县者为未入流之大使。(2)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稽核常洋各关收支、各省商货统税及当杂各税,筹计各省新增税项、烟酒杂捐、机器制造各货税,发给各省田房税契、货商牙帖及一切印花、考核进出口税则,发给关单执照等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词语分解

  • 税课的解释 1.旧时税收机关中分设的部门。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台省·御史阿内侍:“今 崇文门 税课属之户部郎,尚或厉民。”2.赋税。明史·周王橚传:“十四年疏辞所赐在城税课。” 清 林则徐 严禁中外商民贩卖鸦片烟示:“游弋各洋,冀得走漏税课,售卖禁物。” 清 向荣 金陵攻城及拨兵前往上海片:“不独税课不能徵收,即各属钱粮率多观望。”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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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夜间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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