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长
历史官职
民政长怎么写好看
官名。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统辖一省军民之事。后来实行军民分治,都督专管军务,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
官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临时政府北迁后,由北洋政府任命者,称民政长,次年一月颁布《画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始统一称民政长,其官署统一称“省行政公署”。民政长总理全省政务,由中央任命,其具体职掌《划一令》中未作规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称巡按使。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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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周礼冬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管制作皮革类物品的工官。周礼·冬官·考工记:“攻皮之工, 函、 鲍、 、 韦、 裘。 ” 官名。周置,周礼·冬官·考工记序官:“攻皮之工,函、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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