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屯田事

历史官职

判屯田事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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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屯田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词语分解

  • 判的解释 判 pàn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
  • 田事的解释 1.犹农事。吕氏春秋·孟春:“田事既飭,先定準直,农乃不惑。” 高诱 注:“勅督田事,準定其功,农夫正直不疑惑。”汉书·赵充国传:“田事出,赋人二十畮。” 颜师古 注:“田事出,谓至春人出营田也。” 唐 常衮 中书门下贺雨第二表:“陛下又於龙祠,躬自祈请,虽田事未废,而皇情过勤。” 洪深 香稻米第一幕:“到了那一年田事完毕的时候,那庄稼人便把新谷打成米,新米磨成粉。”2.狩猎之事。周礼·地官·乡

历史官职推荐:御史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佐官,正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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