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督催所

历史官职

清代吏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四议办事件,使其按期完成。设官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均无员额,由尚书在司员中轮派。其下设经承二人,以协助办事。

词语分解

  • 吏部的解释 1 古代官制六部之一。主管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为吏部尚书。位次在其他各部之上时韩愈吏部权 京兆。—— 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吏部拟用左通政。——清· 张廷玉明史2 又道改南京吏部右侍郎

历史官职推荐:京房考课法

西汉末年京房为整顿吏治所奏考功课吏法。其法史文不详,惟晋灼述其大意谓:“令丞尉治一县, 崇教化,亡犯法者辄迁。有盗贼三日不发觉,则尉事也。令举之自除,二尉负其辜,率相准如此法”。元帝令朝臣会议,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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