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远清吏司
历史知识
官署名。清代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回部之封爵、设官、俸禄、朝贡、燕赉,四川土司之年班朝觐,以及回域卡伦外游牧布鲁特、哈萨克、霍罕等部落的朝贡、给衔等事。乾隆二十六年(1761)置。设郎中一人(蒙古)主持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等职。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
词语分解
- 徕远的解释 1.招抚边远地区臣民。汉书·武帝纪:“盖 孔子 对 定公 以徠远, 哀公 以论臣, 景公 以节用,非期不同,所急异务也。” 颜师古 注引 臣瓒 曰:“论语及韩子皆言 叶公 问政於 孔子 , 孔子 答以悦近徠远。”按,语出论语·子路“近者説,远者来”。2. 清 代理藩院设有徕远司,掌管边远地区事宜。 清 梁章鉅 称谓录·理藩院司官:“皇朝通考:理藩院掌藩部封授、朝覲、贡献、黜陟、徵发之政,控驭抚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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