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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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用司怎么写好看

国用司怎么写好看

全称三省户房国用司。官名。南宋乾道二年(1166)置,总管财政。由宰相兼制国用使,参政同知国用事。乾道五年罢。嘉泰四年(1204)再置。开禧二年(1206)改名国用参计所,三年亦废。

词语分解

  • 国用的解释 1.国家的费用或经费。礼记·王制:“冢宰制国用,必於岁之杪,五穀皆入,然后制国用。” 郑玄 注:“如今度支经用。”后汉书·袁安传:“无故劳师远涉,损费国用。” 宋 王安石 上五事札子:“市易之法成,则货贿通流而国用饶矣”2.言为国所用。荀子·大略:“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 杨倞 注:“国赖其言而用也。”韩诗外传卷二:“君子谋之,则为国用。”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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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年间处置河套问题的争论。时鞑靼部首领俺答入据河套,常攻掠陕西、山西等地。嘉靖二十五年1546,以兵部侍郎曾铣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曾铣上疏,建议增筑边墙及收复河套地区,得首辅夏言支持,世宗初亦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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