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尹默:颜真卿《述张旭笔法十二意》释译(7)

楷书

第五意: 锋

又曰:“锋谓末,子知之乎?”

曰:“岂不谓末以成画,使其锋健之谓乎?”

长史曰:“然。”

“末”,萧衍文中作“端”,两者是一样的意思。真卿所说的“末以成画”是指每一笔画的收处,收笔必用锋,意存劲健,才能不犯拖沓之病。《九势》藏锋条指出“点画出入之迹”,就是说明这个道理。不过这裏只就笔锋出处说明其尤当劲健,才合用笔之意。

沈尹默:颜真卿《述张旭笔法十二意》释译

2016-05-11 13:09:01

标签:沈尹默,颜真卿,张旭
公众号
0
纠错

猜你喜欢

评论发表评论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