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山庄(上)-第14章(3)
作者:艾米莉·勃朗特
"你哥哥也特别喜欢你吧,是不是?"希刺克厉夫讥讽地说."他以令人惊奇的喜爱任你在世上漂泊."
"他不晓得我受的什么罪,"她回答,"我没有告诉他."
"那么你究竟告诉了他什么啦:你写信了,是不是?"
"我是写了,说我结婚了......她看见那封短信的."
"以后没写过么?"
"没有."
"我的小姐,自从改变环境后你显得憔悴多了,"我说,"显然,她再也得不到他的爱了;是谁,我可以猜得出;但也许我不该说."
"我倒认为是她自己不爱自己,"希刺克厉夫说,"她退化成为一个懒婆娘了!她老早就不想讨我喜欢了.你简直难以相信,可是就在我们婚后第二天早上,她就哭着要回家.无论如何,她不太考究,正好适于这房子,而且我注意她在外面乱跑会丢我的脸."
"好呀,先生,"我回嘴道,"我希望你要想到希刺克厉夫夫人是早已习惯于被人照护和侍候的;她像个独生女一样地被带大,人人都随时要服侍她.你一定要让一个女仆给她收拾东西,而且你一定得好好地对待她.不论你对埃德加先生的看法如何,你不能怀疑对你她有强烈的迷恋之情,不然她不会放弃她以前家里的优雅舒适的生活和朋友们,而安心和你住在这么一个荒凉地方."
"她是在一种错觉中而放弃那些的,"他回答,"把我想象成一个传奇式的英雄,希望从我的豪侠气概的倾心中得到无尽的娇宠.我简直不能把她当作是一个有理性的人,她对于我的性格是如此执拗地坚持着一种荒谬的看法,而且她的行动都是在错误印象的支配下.但是,到底,我想她开始了解我了:起初我还没理会那使我生气的痴笑和怪相;也没理会那种糊涂的无能,当我告诉她我对她的迷恋和对她本身的看法时,她竟不能识别出我是诚恳的.真是费了不少的劲才发现我本来就不爱她.我相信,曾经有一个时候,是没法教她明白那点的!可是现在她居然勉强地懂得了;因为今天早上,作为一件惊人消息,她宣布,说我实在已使得她恨我了!我向你保证,这可是真正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哩!如果她真是想明白了,我有理由以感谢来回敬他.我能相信你的话吗,伊莎贝拉?你确实恨我吗?如果我让你自己一个人呆半天,你会不会又叹着气走过来,又跟我甜言蜜语呢?我敢说她宁可我当着你的面显出温柔万分的样子:暴露真相是很伤她的虚荣心的.我可不在乎有人识别出这份虚假的热情:我也从来没在这事上对她讲过一句谎话.她不能控诉我说我表示过一点虚伪的温柔.从田庄出来时候,她看见我作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她的小狗吊起来;当她求我放它时,我开头的几句话就是我愿把属于她家的人个个都吊死,除了一个,可能她把那个例外当作她自己了.可她不对我的残忍表示任何厌恶之情,我猜想只要她这宝贝的本人的安全不受损害,她也许对于那种残忍还有一种内心的赞赏哩!是啊,那种可怜的.奴性的.下流的母狗......纯粹的白痴......竟还梦想我能爱她,岂不是荒谬透顶!告诉你的主人,耐莉,说我一辈子也没遇见过像她这样的一个xia6*贱东西.她甚至都玷辱了林敦的名声,我试验她能忍受的能力,而她总还是含羞地谄媚地爬回来,由于实在想不出新 的办法,我有时候甚至都动了慈悲心肠哩!但是,也告诉他,请他放宽他那一副傲然的手足之情的心肠吧.我是严格遵守法律限制的.直到眼前这段时期,我一直不给她任何离开的借口;不仅如此,谁要是分开我们,她也不会感谢的.如果她愿意走,她可以走;她在我跟前所引起的我的厌恶已经超过我折磨她时所得到的满足了."
公众号
0
猜你喜欢
趋炎附势,人情之常
《菜根谭》附录
《新唐书》 ◎进新唐书表 臣公亮言:窃高龙巴-11
《高龙巴》 奥第六十九回 东平府误陷九纹龙 宋公明义释双枪将
《水浒传》 诗曰: 神龙失势滞飞升,得卷十四(十七则)
《容斋随笔》 ○张文潜论诗 前辈议论,有傲慢与偏见(下)-第46章
《傲慢与偏见》 伊第五十七回 徐宁教使钩镰枪 宋江大破连环马
《水浒传》 诗曰: 人生切莫恃英雄,术卷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二
《陈书》 ◎世祖九王 高宗二十九王 后内篇 题目第十一
《史通》 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八索、九卷一四○ 集古录跋尾卷七
《欧阳修集》 【唐开元金箓斋颂〈天宝九年,卫包卷二百九十五 列传第五十四
《宋史》 ○尹洙 孙甫 谢绛(子景温)邦斯舅舅(上)-第17章-巴黎所有涉世不深者的历史
《邦斯舅舅》 布卷一四五 书简卷二
《欧阳修集》 【与晏元献公〈同叔〉二通】卷四百三十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宋史》 ◎道学四(朱氏门人) ○黄内篇 大宗师第六
《庄子》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卷八 辩兴亡第三十四(凡五章)
《贞观政要》 贞观初,太宗从容谓侍臣曰:“周武卷一百二十(周书) 恭帝纪
《旧五代史》 恭帝,讳宗训,世宗子也。广顺三年卷一百七十六 集部二十九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别集类存目三 △《东峤集第五十六回 吴用使时迁盗甲 汤隆赚徐宁上山
《水浒传》 诗曰: 雁翎铠甲人稀见,寝秋官司寇第五
《周礼》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