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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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尚书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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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东汉置吏曹尚书,一说名吏部曹尚书,后改名选部尚书。三国改选部尚书置,为尚书台(省)吏部曹长官,三品。两晋北朝沿置,位居列曹尚书之上,晋、宋三品,梁十四班,三品、中二千石; 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下,二十三年改三品,北齐三品。主管官吏铨选考课奖惩,其实权甚或过于尚书仆射。然重要官职的任免须与诸执政大臣合议,由皇帝、宰相裁定,亦常命尚书仆射吏部事务或任命大臣参掌选事以分其权任。南朝宋孝武帝大明二年(458)故置二尚书以轻其任,寻复置一员。西魏末、北周改置吏部中大夫,属夏官府。隋、唐复为尚书省六部长官之首,正三品,与二侍郎分掌六品以下文官选授、勋封、考课之政,称为三铨。唐高宗、武则天、玄宗时曾随本部先后改名太常伯、天官尚书、文部尚书,寻各复旧。因其地位尊荣,多由宰相兼任或为外官带职,常不治部务。北宋初为三品寄禄官,表示品级俸禄,不预本部公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从二品,掌文武二选,奉行其制命。百官选授、封爵、功赏、考课之事,由诸司分掌,而由尚书汇总验实裁定,若有疑不能决,大事禀议于尚书省。设左、右选,各置郎中员外郎。详见“尚书右选”、“尚书左选”。辽朝为南面朝官。西夏亦置。金初与尚书省左、右司通,熙宗天眷三年(1140)始分置,正三品。元初员额一至七人不等,后定置三员,隶中书省,正三品。明初置一或二员,洪武十三年(1380)定置一员。时罢中书省,遂直达皇帝。《明史 ·职官一》: “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以甄别人才,赞天子治。盖古冢宰之职,视五部为特重”,“表百僚,进退庶官,铨衡重地,其礼数殊异,无与并者。”初班位序内阁大学士上,弘治六年(1493)以后始列其下。景泰(1450)中,设二尚书,天顺(1457—1464)初复置一员。明初止三品,洪武十三年改正二品,建文(1399—1402)中改正一品,永乐(1403—1424)复改正二品。清朝顺治元年(1644)改承政置,满、汉各一员,职权较明为轻。初满员正一品,汉员正二品,顺治十六年改皆正二品,康熙六年(1677)复旧,九年复皆为正二品,雍正八年(1730)皆从一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减为一员,宣统三年(1911)废。


官名,东汉置,掌选举和祠祀事。东汉光武帝改常侍曹为吏曹,也称吏部曹,其长官称尚书,属官有郎。灵帝时改称选部尚书,三国魏、沿置。魏又改选部尚书为吏部尚书,后世多沿置。唐朝为正三品,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令。参看《后汉书·百官三·常侍曹注》、《晋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及“吏部曹”条。

词语分解

  • 吏部的解释 1 古代官制六部之一。主管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为吏部尚书。位次在其他各部之上时韩愈吏部权 京兆。—— 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吏部拟用左通政。——清· 张廷玉明史2 又道改南京吏部右侍郎
  • 尚书的解释 1 ∶中国古代官名。执掌文书奏章。作为官名,始置于战国时,或称“掌书”。秦为少府属官,汉武帝提高皇权,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地位逐渐重要。后各朝均有设置,清代相沿不改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三国蜀· 诸葛亮出师表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后汉书·张衡传2 ∶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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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国6*6*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于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三月十四日公布省地政局组织通则,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管理全省地政事项。设局长一人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秘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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